首页 生命与自由:法国存在哲学引论

三、“自由”概念再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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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这一概念在萨特以《存在与虚无》为标志建立的哲学体系中占据着一个中心的位置。萨特的本体论通过对意识的描述推演出人的绝对自由,并依据自由的绝对性,为其“存在先于本质”的原理作论证。“自由”也进入了萨特的伦理学成为核心概念。在其他一些哲学家(例如康德)那里,自由或自由意志往往只是作为伦理学的哲学前提,作为保证道德评价、道德选择的一个先决条件出现,而在萨特这里,自由却直接成为价值的基础,道德的标准(如果说还有某种标准的话)。而且,由于自由被强调到一种极端的程度,世界上甚至就看不到任何恒常性、有序性,世界是荒谬的。

萨特的哲学看来正是由于其对自由的强调而在存在主义流派中显示自己的独特性的,他的文学作品从思想方面来看,也正是由于其对自由的强调而一时吸引住了西方社会千百万感到不自由的心灵。不仅如此,从哲学理论的角度看,由于萨特的绝对自由论在形式上站到了与宿命论正相反的一个极端,所以,尽管萨特思想的这种彻底性、极端性使他陷入困境,但是这种彻底性加上他的思想的丰富性、表述的生动性就使这一理论成为一个很好的考察对象。萨特的哲学不是那种“温吞水”似的东西,不是那种模棱两可的东西,尽管在文字上还不无晦涩之处,但它的观点还是直率而明快的。

然而,当我们来着手考察萨特的自由观时,还会碰到一个困难,这就跟黑格尔说过的一样:“但是,一般所谓‘自由’这个名词,本身还是一个不确定的、笼统含混的名词,并且它虽然代表至高无上的成熟,但也可以引起无限的误解、混淆、错误,并且造成一切想象得到的越轨行动。”[1]“自由”这一概念在历史上许多哲学家那里往往有着不同的含义,而且,由于人类的一切活动领域都要碰到自由的问题,人类的精神活动也就往往从不同的角度接近它、包围它。政治学、法律学等要谈这个问题,哲学也要谈这个问题。而就拿哲学来讲,认识论、伦理学、美学又有哪一门不需要探讨这个问题呢?这样,就造成自由概念的丰富性以及随之而来的歧义性和暧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