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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卷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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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雅三

說見《小雅》。

【附錄】《大雅》非聖賢不能為,其間平易明白,正大光明。大雅[1]。

【纂疏】熊去非《詩說》曰:「按《小雅》,《集傳》云:『正大雅,會朝之樂,受釐陳戒之辭。』《文王》《大明》《綿》三篇,《國語》皆以為兩君相見之樂。朱子謂特舉其一端而言,其實則成王治定功成之時,周公制作以此為天子、諸侯會朝之樂也。今誦其詩,則於其詠歌洋溢之中,而凜然有嚴重齋莊之意,猶使人有所興起,況親聞其樂者乎?《皇矣》追述大王、王季之德業,與《大明》《綿》詩同意。《生民》又推本后稷,所以積行累功之由,朱子疑為郊祀之後受釐頒胙之詩。若《棫樸》《旱麓》二篇詩中有『奉璋』、『玉瓚』、『享祀』、『神勞』等語,要亦群臣從王祭祀之詩。上篇乃方祭從行之初,下篇則既祭受福之後,當是祭祀之樂。《思齊》追述大任、大姒、太姜之德,疑此必入而燕處之樂也。《靈臺》與民同樂,豈亦出而遊觀之樂乎?《下武》《文王有聲》二篇皆是言武王之事,其樂或用之宗廟,或用之朝廷,今皆不可知。若《行葦》以下四篇為受釐之辭,《公劉》以下三篇為陳戒之辭,則又明白曉然者矣。惜其被之聲歌者,其音節已不復存。然善觀詩者,但玩其辭氣,亦足以識先王之雅道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