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在发展过程中,在其关于理论问题的研究方面,逐步形成了关于史学的有系统的认识,这可以称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史学观,这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在史学理论方面的成就。本文试对此做初步的探讨,不当之处,希望得到同行的批评、指正。
一、关于历史学学科体系
1924年,李守常(大钊)的《史学要论》一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它表明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从其诞生时起,就把对于史学的认识放在首要地位,此书题名“史学”之“要论”,绝非偶然。可见,一个学科之学科体系的建立,当从认识这门学科开始。
《史学要论》所反映出来的史学观,概括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论点。
——明确区分“历史”和“历史学”的性质,提出把客观存在的历史同人们主观反映的历史加以区别的重要性。
什么是“历史”?李大钊从三个方面提出对客观存在之历史的认识:
第一,历史撰述所反映的“历史”,并不等同于“活的历史”即客观存在的历史本身。李大钊指出:“不错,我们若想研究中国的历史,像那《史记》咧,《二十四史》咧,《紫阳纲目》咧,《资治通鉴》咧,乃至其他种种历史的纪录,都是很丰富、很重要的材料,必须要广搜,要精选,要确考,要整理。但是他们无论怎样重要,只能说是历史的纪录,是研究历史必要的材料,不能说他们就是历史。这些卷帙,册案,图表,典籍,全是这活的历史一部分的缩影,而不是这活的历史的本体”[373]。作者指出这种区别和联系,在理论上使人们懂得“历史的本体”即“活的历史”比历史撰述所反映的内容更生动、更丰富,从而拓展了人们的历史视野;在实践上则使人们可以感受到自己也生活在“活的历史”之中,增强对于历史的体察和责任。第二,历史就是社会的变革。阐明这一点,使人们懂得历史是变化的、进步的、生动不已的。李大钊写道:“这样讲来,我们所谓活的历史,不是些写的纪的东西,乃是些进展的、行动的东西。写的纪的,可以任意始终于一定的范围内;而历史的事实的本身,则永远生动无已。不但这整个的历史是活的东西,就是这些写入纪录的历史的事实,亦是生动的、进步的,与时俱变的”[374]。第三,历史是一个整体,是不可能割断的。李大钊认为:“历史是亘过去、现在、未来的整个的全人类生活。”[375]全人类的历史如此,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历史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