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为什么要研究历史、撰写历史、学习历史?古往今来的史学家、思想家、政治家有各种各样的说法。其中有一个一脉相承而又不断发展的认识,即明“事势”,明“势”“理”,明“大道”,明规律,是最基本的和最重要的认识。
司马迁写《史记》的一个目的,就是要考察、揭示历史上的“成败兴坏之理”[197]。后来,杜佑《通典》讲“事理”,柳宗元《封建论》讲“势”,直到王夫之提出“顺必然之势者,理也”[198],反映了古人从历史中探讨、认识社会发展趋势的思想历程。元代史家胡三省在讲到史学的社会作用时,批评了一种流行的说法,指出:
世之论者率曰:“经以载道,史以记事,史与经不可同日语也。”夫道无不在,散于事为之间,因事之得失成败,可以知道之万世亡弊,史可少欤![199]
胡三省不赞成只有“经”是“载道”的、“史”不过“记事”而已的说法,他认为“道”包含在“事”当中,通过史书所记史事反映出来的得失成败,可以认识到“道”是始终在发挥作用的。由此可见,人们要认识“道”,是不能没有史学的。清代思想家、史论家龚自珍也认为:“出乎史,入乎道,欲知大道,必先为史。”[200]胡三省、龚自珍用“道”这个古老的哲学范畴来说明史学所包含的认识价值,这比“事势”“事理”等具有更普遍、更抽象的意义,即包含着更明确的从历史进程中认识其发展规律的观念。
从今天的认识来看,学习历史,研究历史,以增益人们的智慧,这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方面之一。前人在这方面的思想遗产,对于丰富我们的历史认识,还是有积极意义的。诚如胡三省、龚自珍所说,对于“道”的探究不能离开对于“事”和“史"的认识。所谓“欲知大道,必先为史”,就是这个意思。那么,前人是怎样认识历史的呢?是怎样通过认识历史而探讨其中的“道”的呢?这是很值得总结的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