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机中的重建: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现代阐释

四 现代西方历史哲学对历史规律的否定及其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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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维科、黑格尔到马克思,可以说是历史决定论观念凯歌行进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哲学家、历史学家确认历史规律的存在。然而,从19世纪晚期开始,许多哲学家、历史学家开始怀疑、否定历史规律的存在。以克罗齐为标志,否定历史规律的观念成为现代西方历史哲学的主导思潮,几乎成为一种“流行病”。

现代西方历史哲学首先以历史事件的单一性否定历史的规律性。按照现代西方历史哲学的见解,只有反复出现的东西才能形成规律,在自然界中,相同的事件反复出现,因而存在着规律;在历史中,一切都是“单纯的一次性东西”,历史事件都是个别的、不重复的,因而不存在规律。文德尔班指出:“在自然研究中,思维是从确认特殊关系进而掌握一般关系,在历史中,思维则始终是对特殊事物进行亲切的摹写”;“前者追求的是规律,后者追求的是形态”。[26]李凯尔特断言:“‘历史规律’这个概念是……用语的矛盾。”[27]

的确,历史不同于自然,历史事件都是独一无二的,法国大革命、明治维新、戊戌变法、西安事变等都是非重复性的存在,但由此否定历史必然性却是不能接受的。戊戌变法是“一”,但改良、改革作为历史现象在古今中外并不罕见,是“多”;法国大革命是“一”,但资产阶级革命作为历史现象在近、现代历史上却重复可见,是“多”……这表明,要把历史事件、历史现象和历史必然性三个概念加以区分。历史事件是“一”,历史现象是“多”,在这“多”的背后存在着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就会重复起作用的历史规律。

历史规律是历史的深层结构,隐藏在历史事件单一性的后面;而自然事件的差异性却深藏在其相似性的后面。在观察自然时,应从事件的相似中看到相异;在研究历史时,应从事件的相异中看到相同,从事件的单一性中透视出规律性。这样,才能走向历史的深处。而现代西方历史哲学却恰恰停留在历史的表层结构,并且混淆了历史事件、历史现象和历史规律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