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机中的重建: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现代阐释

三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

字体:16+-

在历史规律体系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即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从根本上决定着社会发展的方向和总体进程,是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

人的需要的对象归根到底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然而,自然界不会自动地满足人的需要,这就决定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是一种矛盾的关系。为了解决这种矛盾,占有自然以满足自身的内在需要,人们必须进行物质生产。生产力就是人们在物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解决自身需要与自然之间矛盾的实际能力,是作为主体的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能力。在与自然进行物质变换的过程中,作为主体的人不仅要付出自身的体力和智力,而且还要借助于自然力;不仅改变外部自然,而且也改变着“自身的自然”。这是一个通过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而实现的“自然的人化”过程,同时又是一个自然力被同化于人的体力、自然规律转化为人的智力的过程,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形成一种双向运动。正是在这种双向运动中形成了现实的生产力。“一边是人及其劳动,另一边是自然及其物质”[12],二者的统一构成了生产力的本质内容,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构成现实的生产力。离开人的实践活动,生产力只能是一个空洞无物的抽象范畴。

生产力不是超历史的预成的实体,而是人的实践活动的产物,本身就体现着人的本质力量,具有属人的性质。换言之,生产力是人们的实践能力,标志着人的本质力量和人对自然的能动关系。正因如此,马克思认为,生产力发展的历史也就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13]。这是其一。其二,生产力是个人的劳动能力通过一定的社会结合方式,包括分工、协作等中介环节而形成的社会力量,是“社会生产力”。其三,生产力是在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中形成的物质力量,是“物质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