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机中的重建: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现代阐释

二 科学抽象法的基本环节:起点范畴、中介范畴和终点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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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总体上看,从抽象规定到理性具体的方法包括确定起点范畴、展开中介范畴和走向终点范畴三个环节。

所谓起点范畴,是指从抽象到具体运行中作为逻辑起点的抽象规定,如黑格尔哲学中的“纯有”,笛卡儿哲学中的“我思”,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的“商品”,帕森斯社会理论中的“社会行动”,汤因比历史理论中的“文明”,等等。起点范畴是整个理论体系的出发点,规定着理论体系的运行及其内在的无矛盾性。

作为起点范畴的抽象必须是事物的本质规定,从中可以揭示出该领域的一切矛盾或矛盾的“胚芽”。例如,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作为唯物主义历史观起点范畴的实践,就以缩影的形式包含着人与自然的矛盾和人与人的矛盾,全部唯物史观的范畴都是实践这一范畴的延伸、展开的产物,都可以在实践这一范畴中找到它的“胚芽”。

作为起点范畴的抽象又是高度的抽象。社会研究的高度抽象,是指在其研究的领域内不需要用事物的其他方面和属性来解释它,而它却能解释和说明事物的其他方面和属性。高度的抽象是包含着演绎法在内的抽象,即由这一抽象出发说明并演绎出其他规定来。

作为起点范畴的抽象又是适度的抽象。高度的抽象也是有限度的,它必须符合适度原则。抽象不及,不能确定真正的逻辑起点;抽象过度,也就失去了对象的质。例如,实证主义的抽象未超出经验,只在两种或几种变量关系中进行抽象,缺乏指导意义,这是抽象不及,而费尔巴哈对“人”的抽象则超出了度,他把人的社会性抽象掉了,仅剩下生物学的“类”。正是从这种抽象的人出发,唯物主义者费尔巴哈在社会领域重新陷入唯心主义。

起点范畴实质上是各个理论体系的“元概念”,而抽象中的本质的、高度的、适度的原则,乃是确立某个概念何以为“元”的原则。理论体系的“元概念”也是不断变动的,它表现着理论研究的层次、侧重点和建构方法的历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