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马克思一生都未使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这两个术语。研读马克思的著作可以看出,“实践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为表达自己的哲学思想所使用的唯一术语。“实践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首次提出来的,但作为一个概念,却是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实践人道主义”发展而来的。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作为私有财产的扬弃就是对真正人的生活这种人的不可剥夺的财产的要求,就是实践的人道主义的生成”[97]。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作为“共产主义”的“实践的人道主义”,不仅仅是一种政治理论、社会理想,更重要的,是一种世界观、哲学理论。“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98]显然,“实践的人道主义”是关涉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关系,即人与世界关系的世界观;是关涉存在和本质、自由和必然这一本体论核心的哲学理论。
马克思当时之所以用“实践人道主义”来表述自己哲学思想的特征,是针对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即“自然主义”而言的。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唯心主义尤其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强调了人的能动性,并深刻地研究了人的对象化活动的辩证法,但它却否认了对象化活动的主体和对象首先是一种自然的物质存在;自然主义肯定了人是自然的物质存在以及自然界的根源性,但它却忽视了人的能动性,不理解人类世界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对象化。因此,新的哲学必须肯定自然界的先在性,肯定人是“自然存在物”、“受动的存在物”;同时,肯定人是“有**的存在物”[99]、“能动的存在物”,强调人本身、人的价值和尊严,并以人的实践活动为中心来理解和说明现实的人、现实的自然和现实的世界。因此,新的哲学是“完成了的自然主义”和“完成了的人道主义”,即“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这种“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既不同于唯心主义,也不同于唯物主义,同时又是把这二者结合的真理”[100]。这也是当时马克思没有使用“唯物主义”来表述自己哲学思想特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