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为马克思辩护:对马克思哲学的一种新解读

二 从“历史科学”到“历史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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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深入考察还使我们得知,“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术语也不是马克思提出的,马克思一生都未使用过“历史唯物主义”以及“唯物主义历史观”这两个术语。在标志着历史唯物主义形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是用“历史科学”、“唯物主义世界观”来表述历史唯物主义内容,用“真正实证的科学”、“真正批判的世界观”来表述历史唯物主义特征的。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首先提出并使用“历史唯物主义”以及“唯物主义历史观”这两个术语的,不是马克思,而是恩格斯。

在写于1845—1846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系统地阐述了自己所创立的新历史观的内容,并认为“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35]

马克思的这一论述有一个重要概念和一个重要命题,即与“唯心主义历史观”相对立的“这种历史观”和“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从这个重要概念和重要命题可以看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虽然没有提出、使用“唯物主义历史观”这一术语,但“唯物主义历史观”这一概念已是呼之欲出了,或者说已经基本形成了。在我看来,概念与术语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概念的形成标志着把握了事物的本质,而术语只是概念的表达形式,二者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二者从不一致到一致,恰恰反映了认识过程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