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革命后,苏联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并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普及马克思主义。正如布哈林所说,当时俄国“要求对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作系统阐述的呼声是很急切的,在革命现阶段上,过去由于时局紧张而无从提出的许多问题已经提上了日程;这里包括为数不少的所谓‘一般世界观’的问题。对许多人来说,这些问题还是第一次出现。”[1]正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苏维埃政权开始正面、系统地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使其体系化。可以说,以正面阐述的形式,而不是以论战的形式;以系统阐述的形式,而不是以简单罗列的形式;以教科书的形式,而不是以专著的形式来解释、宣传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使之体系化,是苏联[2]首创,其始作俑者是德波林和布哈林。
1916年,德波林出版了《辩证唯物主义纲要》。1921年,德波林开始在斯维尔德洛夫大学讲授马克思主义哲学时,就是以这部著作为内容的。按照德波林的观点,“辩证唯物主义,是一个完整的世界观”,这一完整的世界观由三个主要部分构成:“1.作为关于合乎规律的联系的科学的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运动的普遍规律的抽象的科学。2.自然辩证法(数学、力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研究的是不同等级的自然界)。3.唯物主义辩证法在社会中的运用——历史唯物主义。”[3]依照这一原则,《辩证唯物主义纲要》建构了以“物质”为理论起点,物质运动的辩证性为理论线索,包括唯物辩证法——自然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三个层次在内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从理论内容看,《辩证唯物主义纲要》包括历史唯物主义,但突出的是辩证唯物主义。
与德波林以辩证唯物主义为主要内容阐释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同,布哈林以历史唯物主义为主要内容阐释马克思主义哲学。1921年,布哈林出版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通俗教材》。在这部著作中,布哈林提出了两个事关历史唯物主义全局的重要观点:一是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社会及其发展规律的一般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而“社会学是社会科学中最一般的(抽象的)科学”;[4]二是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的基础”,“包括为数不少的所谓‘一般世界观’的问题”[5]。在这两个重要观点的引导下,《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建构了以必然与自由的关系为理论起点,以社会与自然之间以及社会要素之间的平衡为理论线索,包括社会与自然、社会与个人、人与物、人与观念、生产力与经济结构、上层建筑及其结构、阶级和阶级斗争等观点在内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从理论内容上看,《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包括辩证唯物主义[6],但突出的是历史唯物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