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改造自然,不仅仅是改变自然物的形态,更重要的,是在自然物中贯注人的需要、目的和本质力量,使其从自在自然转化为人化自然,从“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从而创造出按照自在世界本身的运动不可能产生的事物。实践分化世界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按照人的样子来组织世界”[21]、创造世界的过程。实践因此具有世界观意义。
实践的世界观意义体现在,实践使世界二重化了并创造出一个与自在世界既对立又统一的人类世界。
人类世界在内容上包含自然和社会两个方面。但是,人类世界不是自然和社会的“相加”,而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人化自然和人类社会“二位一体”的世界。在人类世界中,自然和社会相互制约、相互渗透,摆在人们面前的是社会的自然和自然的社会,或者说是历史的自然和自然的历史。
人类世界中的自然不是脱离人及其活动的自然,而是被人们“加工”过的自然;人不仅改造自然存在,而且自身也进入自然存在当中,并赋予自然存在以新的尺度。一切对自然的加工、改造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形式中并借助这种社会形式”进行的。人类世界中的自然是被打上了社会烙印的自然。在人类世界中,自然界意味着什么,自然对人的关系如何,人对自然的作用采用什么样的形式、内容和范围等,都受到社会关系的制约。要把人类世界中的自然从社会关系中分离出去是不可能的。在人类世界中,自然不仅保持着天然的物质本性,而且被打上人的烙印;不仅具有客观实在性,而且具有社会历史性。在这个意义上,自然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
在人类世界中,如同自然被社会所制约一样,反过来,社会也被自然所制约。人类社会是在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中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人类历史也无非是“自然界对人的生成过程”。在人类世界中,作为客体的自然,其本身的规律不可能被完全消融到对它进行占有的社会过程中;自然不是外在于社会,而是作为一种恒定的因素出现在社会历史中的。社会的目的、需要只有通过自然过程的中介才能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构成了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社会发展既不是纯自然的过程,也不是脱离自然的超自然的过程,而是与自然运动“相似”的过程。把自然以及人对自然的关系从社会(历史)中排除出来,也就等于把社会(历史)建立在虚无上,并必然走向唯心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