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勰《文心雕龙》本是文学批评著作,但其中的《史传》篇,却对史学展开了全面的评论。这是因为,作者认为历史撰述也是一种文体,自应在其评论范围之内。但从中国古代史学批评史或史学思想史的发展来看,《史传》篇不失为一篇划时代的佳作。
《文心雕龙·史传》篇着重阐述了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是史书撰述的历史。作者分别列举了春秋以前、战国秦汉时期、三国两晋时期的历史撰述。他推崇《尚书》、《春秋》,认为:“言经则《尚书》,事经则《春秋》。”他推崇《史记》、《汉书》,认为:《史记》“虽殊古式,而得事序焉”。《汉书》“其十志该富,赞序弘丽,儒雅彬彬,信有遗味”。他称赞司马彪《续汉书》“详实”,华峤《后汉书》“准当”,陈寿《三国志》“文质辨洽”,等等。可见,作者并不只是一般性地列举著作名称,而是着意于评论。
第二,是历史编著的要求。刘勰在《史传》篇中指出:
原夫载籍之作也,必贯乎百氏,被之千载,表征盛衰,殷鉴兴废;使一代之制,共日月而长存;王霸之迹,并天地而久大。[1]
这四句话,表明了史书编纂的基本要求:一是推崇贯通,二是重视揭示盛衰兴废,三是强调制度,四是有益于政治统治。这几点要求,包含了历史编纂在内容、形式、思想等几个方面的因素,是对自先秦以来历史编纂经验的高度概括。
第三,是明确提出“信史”原则。刘勰在《史传》中进一步指出:
若夫追述远代,代远多伪,公羊高云“传闻异辞”,荀况称“录远略近”,盖文疑则阙,贵信史也。[2]
中国古代史家早有恪守信史的思想和追求信史的目标,所谓“君举必书”,就是这种认识与活动的萌芽,此后便凝练成“《春秋》之义,信以传信,疑以传疑”[3]的思想原则,司马迁以下,许多史家都遵循这一作史原则。但是,刘勰从史学上看到,也确实有在历史编纂上违背信史原则的现象。他着重从两个方面提出批评。第一个方面,是在对待“传闻”和“录远”问题上出现的偏颇,他指出:“然俗皆爱奇,莫顾实理。传闻而欲伟其事,录远而欲详其迹。于是弃同即异,穿凿傍说,旧史所无,我书则传。此讹滥之本源,而述远之巨蠹也。”可见,他对那些在对待“传闻”和“录远”问题上持轻率态度的人,批评是极其严厉的。第二个方面,是在“记编同时”即记近问题上出现的谬误,他指出:“至于记编同时,时同多诡,虽定哀微辞,而世情利害。勋荣之家,虽庸夫而尽饰;迍败之士,虽令德而常嗤。理欲吹霜煦露,寒暑笔端。此又同时之枉,可为叹息者也。”所谓“时同多诡”,就是记述失去了基本原则,评价背离了客观标准,以至于“寒暑笔端”。由此看来,“录远”和“记近”,都可能背离“信史”原则的轨道。惟其如此,强调“信史”原则就显得更为重要、更为可贵了。正如刘勰在《史传》篇所做的总结那样:“史之为任,乃弥纶一代,负海内之责,而赢是非之尤。秉笔荷担,莫此之劳。”可以说,这是神圣而又艰苦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