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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南北朝时期的南北朝史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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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沈约和《宋书》

这个时期撰述而且流传至今的还有关于南北朝的三部皇朝史,此即沈约所撰的《宋书》、萧子显所撰的《南齐书》和魏收所撰的《魏书》。《宋书》、《南齐书》记述了南朝宋、齐皇朝的史事,包含的年代约占南朝历史的半数;《魏书》记述了北朝北魏和东魏两个皇朝的史事,包含的年代约占北朝历史的四分之三。它们的著者是在范晔之后南北朝时期很有成就的史家。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南朝吴兴武康(今浙江德清县西)人,历仕宋、齐、梁三朝,史家一般称他是梁朝人。沈约出身门阀士族,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足见其家族地位的显赫。沈约在宋泰始初年二十多岁时开始撰《晋书》,至齐永明六年(488年)得一百二十卷[168],自称“条流虽举,而采掇未周”[169]。齐建元四年(482年)奉诏撰国史,为《齐纪》二十卷。梁天监年间,撰《高祖纪》(《梁武纪》)十四卷。沈约一生,于晋、宋、齐、梁四朝史均有撰述,实为难得,然所存者仅《宋书》。

沈约奉诏撰《宋书》,是在齐永明五年(487年)春天,次年二月即表上《宋书》纪、传七十卷。所记起于东晋安帝义熙之初,终于宋顺帝升明三年(479年),包括东晋末年及刘宋一代史事。这是沈约撰述《宋书》的第一阶段。这一阶段成书之快,主要是编辑前人的撰述成果。早在宋文帝时科学家何承天以著作郎身份撰国史,起草了纪、传和《天文》、《律历》、《五行》等志,人物列传只写到宋武帝时期的一些功臣。其后,又有山谦之、苏宝生相继撰述。宋孝武帝大明六年(462年),徐爰续作宋史,在前人撰述的基础上,写成国史六十五卷,上起东晋末年,下讫大明时期。沈约对于《宋书》纪、传的撰述,一是补叙了宋前废帝永光以后十余年史事,二是确定了“立传之方”,对晋宋之际的人物列传有所取舍。沈约撰述《宋书》的第二个阶段,是写成八志三十卷。他在《自序》中只是说到“所撰诸志,须成续上”。从《宋书》志避梁武帝及其父的名讳来看,它的撰成很可能是在梁武帝时期了。八志中,《天文》、《律历》、《五行》、《州郡》是在前人旧稿基础上写成;《礼》、《乐》、《符瑞》、《百官》出于沈约新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