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与唐朝,统治集团的历史意识进一步增强了,这在历史撰述和历史思想上都有明显的表现。如前所述,隋文帝在撰史方面首先过问的一件事情,就是“以魏收所撰书,褒贬失实,平绘为中兴书,事不伦序”,命魏澹“别成魏史”。而魏澹所撰《魏书》“以西魏为真,东魏为伪”,隋文帝“览而善之”[37]。这是通过改撰魏史,为西魏、北周争得合理地位,而最终是为隋朝争得合理地位。隋文帝在撰史方面过问的另一件事情,是在开皇十三年(593年)下了一道诏书:“人间有撰集国史、臧否人物者,皆令禁绝。”[38]这表明皇家垄断“撰集国史、臧否人物”的决心,魏晋南北朝以来私人修史的势头受到了扼制。这是中央集权的重建和强化在修史方面最直接的反映。
“《汉书》学”的兴盛,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出隋朝统治者历史意识的强化。因此,关于《汉书》的著作,“为当时所贵”,“甚为贵游所礼”[39]。像这样的盛况,在经学史、佛学史上并不鲜见,在史学史上却是空前的。《汉书》因具有皇朝史典范的性质而有此殊荣,而“《汉书》学”出现如此盛况,自是统治集团提倡的结果。
总的说来,正统观念、垄断修史、推崇《汉书》,这种历史意识的强化,都是反映了政治统治上的要求。在这方面,唐初统治者比隋朝统治者要高明得多。
武德五年(622年),唐高祖根据令狐德棻的建议,诏修梁、陈、魏、齐、周、隋六代史。诏书指出:史官的职责是“考论得失,究尽变通”,史学应起到“裁成义类,惩恶劝善,多识前古,贻鉴将来”的作用。魏、齐、周、隋、梁、陈六代都“自命正朔”,“至于发迹开基,受终告代,嘉谋善政,名臣奇士,立言著绩,无乏于时”;然诸史未备,令人惋惜。诏书对撰述六代史提出了总的要求:“务加详核,博采旧闻,义在不刊,书法无隐。”[40]这道诏书,反映出了唐高祖的政治家气度:他是激烈的政治斗争的胜利者,但他并没有去指斥前朝的错误,而是充分肯定它们的历史地位。他重视周、隋的历史,但也没有排斥梁、陈。诏书显示出他对于史学工作有一种开阔的视野,这对唐代史学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这次修史工作没有取得具体成果,但它却为唐初修撰前代史确定了宏大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