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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正史”撰述的成就及其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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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史家所撰“正史”流传至今的共有十三部,它们是:范晔的《后汉书》(含司马彪的《续汉书志》),陈寿的《三国志》,房玄龄等的《晋书》,沈约的《宋书》,萧子显的《南齐书》,魏收的《魏书》,姚思廉的《梁书》、《陈书》,李百药的《北齐书》,令狐德棻等的《周书》,魏徵等的《隋书》,李延寿的《南史》、《北史》。这十三部“正史”,占了“二十四史”中的半数以上,在中国古代史家撰写皇朝史领域中,具有非常显赫的历史地位。

其重要历史地位之一,是它们记述了中国自东汉、三国、两晋、十六国、南北朝至隋的历史。这是中国历史发展上的十分重要的历史时期,即在政治上从统一到分裂,又从分裂走向更大规模的统一的阶段;其间,经济文化的发展,政治建置的演化,民族间的冲突与重新组合及走向融合等,都呈现出空前活跃、空前复杂的面貌。所有这些,构成中华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都在这十三部“正史”中得到了系统的、全面地反映。这些“正史”的作者以及这些“正史”所反映的历史内容,都得到了后人对之表示的敬意。

其重要历史地位之二,是建立并健全了后一朝代为前一朝代撰写“正史”的制度,从而使这一制度成为中华民族的一个优良传统。正是这个优良传统保证了关于中华文明之连续性发展的记载不曾中断。这是中华文明的一大特点,也是对世界文明史的一大贡献。

其重要历史地位之三,是史学家群体的历史意识和史学意识进一步强化。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在历史撰述中接续前史的意识,如范晔撰《后汉书》,本有写出“十志”接续《汉书》志的计划;这个计划未能实现,但由后人刘昭以司马彪《续汉书》志补之。又如《魏书·地形志》所叙,则上承《汉书·地理志》;《隋书》十志更是包含梁、陈、齐、周、隋五代的制度;唐修《晋书》,其志则追叙三国,而其空间则包括“十六国”,成为完整意义上的晋史。再如《南史》、《北史》,以“通史”形式分叙南朝史和北朝史,一则使纵向贯通,二则使南北互见,三则反映“天下一家”的历史思想,等等。所有这些,都反映出史学家们自觉的历史意识和史学意识在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