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奥塔等学者在阐释后现代主义思潮的时候曾指出,身处后现代境况下的“主体与客体均被消解”,“在主体和客体之间已不存在区别”,“所谓主体性只是形而上学思维的一种虚构而已”,“事实上真正的主体性并不存在”。[1]虽然后现代主义在批判主体主义哲学,拒斥形而上学,解构本质主义等方面无疑做出了巨大的理论贡献,但它毕竟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一切都被解构了,一切都**然无存了,一切的一切都是虚无的。这样,它就从主体主义的极端走向了虚无主义的另一极端。继尼采提出“上帝之死”的命题后,福柯提出“主体之死”“人之死”,罗兰·巴特也提出“作者之死”。“上帝”死了,“主体”死了,“作者”也死了,甚至连“人”也没了,这个世界上还剩下什么呢?如果说,“人”还不得不在,那么这个“人”也是被剥光了皮肉所剩下的一副空骨架,这样的一个僵尸般的“人”的生存还有什么价值和意义可言呢?
针对后现代主义的这一断言,我们不得不反问:“事实上真正的主体性并不存在”吗?究竟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那种主体性被消解了,还是任何意义上的人的主体性都应被消解掉呢?问题的要害在于,我们的主体和主体性观念本身是否还能存在?还需要存在?对于后现代主义的这一观点,我们是断然“拒斥”的。就像对于一个人而言,无论如何还是需要一个形而上的维度,需要一个冥冥之中的“东西”在随时“吊”着他,他能从这一维度中找寻生活、生存的支柱、动力和意义。换言之,就是找寻并抓住生存之“根”,有了这条“根”,人才能够生存下去,才不至于成为飘飘****、随波逐流的“浮萍”,不至于成为到处莽莽撞撞的“野鬼”。
我们每个人都不愿意成为无根之“浮萍”,成为可怕的“野鬼”。同样,我们作为人而生存下去仍然需要主体性。主体性是人生存的一个重要的维度,是人的本性及其实现的理想状态。我们难以想象,一种无主体性的存在、非主体的存在将会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如果我们本身就是这么一种存在,那么这种存在还值得我们为之奋斗、为之拼搏,甚至为之牺牲吗?人类不能没有主体和主体性观念。我们对于主体性问题的关注,其实就是对于人的存在和意义的关注,这本身就是人的主体性的体现。即使是那些试图“消解”或彻底否定主体性的观念,它们也在极力凸显自己独特的主体性。在此问题上,后现代主义也不例外。人的主体性是现代人最重要的观念之一。尽管现代社会在不断发展变化着,但人类对自由的追求不仅未呈消减之势,反而更加强烈。人类所追求的自由、解放实际上也正是人的主体性的代名词。如同黑格尔所说的,“在主体中自由才能得到实现,因为主体是自由的实现的真实的材料”。[2]某种自由是针对人而言的,而一个人只有成为主体,他才可能是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