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西方美学史 第1卷 古希腊罗马美学

第五节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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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拉斯除了从宏观上讨论了古今和希罗关系等古典主义根本原则外,还就与诗本身一系列有关的问题,例如诗的功能、诗人的修养、诗的创作、诗画雕刻的比较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比较具体的可以切实奉行的准则。

一 诗的功能:寓教于乐

就诗的功能而言,贺拉斯除了崇尚诗的社会道德教育功能外,还主张其有娱乐的功能。这点,一方面在理论上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是比较一致的;另一方面又和他本身的经历和所处的社会状况有关,从而在他的思想中,教育功能和娱乐功能双方达到相对平衡。

首先,他强调诗歌的教育功能。指出戏剧的歌唱队,应该坚持作为一个演员的作用和重要职责。在表演艺术上必须精益求精,所唱的诗歌必须能推动情节,并且和情节配合得恰到好处。它必须赞助善良的人物,给以友好的劝善规恶,纠正暴怒,爱护疾恶的善心。赞美简朴的饮食,赞美有益的正义和法律,赞美敞开大门的闲适生活。它还应该保守信托给它的秘密,例如不将剧中某个人物的秘密泄露给敌人,请求并祷告天神,让不幸的人重获幸运,让骄傲的人失去幸运。[69]由此可见,贺拉斯通过文艺作品,所宣扬的都是当时罗马社会的一些世俗的道德。这里更多地显示出斯多葛主义的影响。

其次,教育功能和娱乐功能相结合。贺拉斯在注意到诗的教育功能的同时,也肯定它的娱乐功能,主张诗歌既要对生活有所帮助,也要给人以快感,两者不可偏废:

诗人的目的在于教益或在于娱乐,

或者在诗中使娱乐和教益相结合。[70]

在确立诗歌的教育娱乐的双重功能的同时,又提出一系列的方式方法,以求更好地实现这些功能。首先是内容要简明扼要,这样读者才能记住,从而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