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默生对于美的本质问题的探讨是从超验主义的立场出发的,这种超验主义与新柏拉图主义如出一辙。他认为自然万物的主宰是至高无上的神或上帝,在自然中,我们可以发现人的理性的光辉,自然就是人类精神的比喻。在他看来,自然万物都具有象征意义,世界就是象征性的,大自然就是一个象征系统,因此每一事物都具有"两端",一端具有字面(表层)意义,另一端则具有象征意义。他认为世界的统一性就在于上帝,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万物齐一,万物的存在即寓于上帝。在认识论上,他主张人们抛弃日常观察事物的惯例和经验,置身于一个内心自由活动的超验状态,通过直观去感受世界,这样方可找寻到宇宙的真理。站在这样一种哲学立场上他研究了美的本质问题。
爱默生认为,"从最广大和最深刻的意义上来说,美是宇宙的一种表现。上帝是尽善尽美的"[1]。他所说的宇宙其实就是上帝的化身,说到底,在他看来,美就是上帝的一种表现,是上帝的面貌。他认为美无处不在,其实就因为上帝无处不在。他的这种看法令人想起普洛丁的美学理论。普洛丁提出一种新柏拉图主义美学,把美的最终根源归纳为神(或上帝)。他认为美来源于神,"物体美是由分享一种来自神明的理式而得到的"[2]。爱默生对于美的本质和来源的看法与普洛丁十分相似,把美看成是上帝的一种表现。这种观点充分表明了爱默生从超验主义出发寻找美的本质,结果必定会与新柏拉图主义美学合流,使他的美的本质论蒙上一层神秘主义的阴影。
在谈到美的具体特性时,爱默生首先指出,美与人密切相连。他说,自然万物之美不能与人完全分开,因为人是"自然之骄子",人的思想可以与自然同样伟大,从而能与自然的造化融为一体,成为自然的中心。他指出:"美的精华是比轮廓线条的技巧或是艺术的规则所能教人领会的,更为精妙的一种魔力,那就是从艺术作品所放射的人的性格的光辉——一种奇妙的表现,通过石头、画布或乐音,把人性中最深刻最简单的一些特质都表现出来,所以对于具有这些特质的人们终于是最易理解的。"[3]把人的性格的光辉看成是"美的精华",尽管谈的是艺术美,但从中不难看到爱默生对于人与美的联系十分重视。这种看法是深刻的,因为离开了人类社会,美也就无法存在。只不过爱默生把人最终看成是上帝的创造物,这使他对于美与人的联系的观点难免带有神秘主义色彩,削弱了这一观点的理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