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格罗塞主要从社会学的角度对艺术科学进行了具体的阐发和研讨,那么另一位艺术科学的热心提倡者康拉德·朗格则主要继承费希纳的"自下而上的美学",用心理学方法研究了"艺术的本质",从而扩展了艺术科学的另一方面——艺术心理学。
康拉德·朗格(Konrad Lange,1855-1921年)是德国美学家,他长期担任图宾根大学教授,主讲近代和中世纪艺术史。1895年发表就职演说《有意识的自我欺骗是艺术欣赏的精髓》,1901年出版美学代表作《艺术的本质》共两卷,1907年再版合成一卷。同年为弗里塞尔·柯勒尔主编的《当代哲学》写一短文,简要概括了自己的学说。此外,著有《电影的现在和将来》(1920年),否定以机械技术写实为媒介的电影的艺术性。
康拉德认为,美学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美的科学,而是关于审美快感的科学,是生物学和心理学的一个部分。美学的中心问题是艺术的本质问题。他把美分为自然美和艺术美,由此大致可以区分出美学和艺术科学:美学研究这两者,而艺术科学只研究后者。不过,他又从审美效果来分析,认为人对自然美的审美效果应该与对艺术美的审美效果一样,都是一种幻觉,因而本来的美就主要在于对象的假象表现——艺术的范围,自然观照只有把它的对象同艺术品进行比较观赏,才具有审美意义。于是,美学归根结蒂必须成为研究艺术事实的艺术科学。因此,在康拉德·朗格那里,美学实际上就等同于艺术科学(美学=艺术科学)。由此我们大致可以看出,朗格主要是把美学当作一种以心理学的"自下而上"的方法集中研究艺术事实和艺术本质的科学。[31]
他认为,艺术本质上是"一种有意识的自我欺骗"。在《艺术的本质》中,他给艺术下了这样的定义:"艺术是人的那样一种活动,通过它就能为自己和别人提供一种无关实际利害、以有意识的自我欺骗为基础的乐趣,并且由此能够不自觉地弥补人类情感生活的缺陷,为扩展和加深人类感性的、伦理的和智力的本质做出贡献。"他认为艺术的直接目的是通过艺术幻觉给人以快乐,审美幻觉不同于寻常的不自觉的心理幻想,它是由我们的艺术敏感性和我们的批评意识之间的矛盾造成的,它摇摆于创造和支持幻觉因素的表象系列和破坏幻觉因素的表象系列之间,实际上如同谷鲁斯证明过的游戏一样,是自觉的、有意识的自我欺骗。所以艺术实质上是一种游戏。[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