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主义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首先在美国形成、以后传播到欧洲的一个哲学思潮。它主要继承了欧美的实证主义传统,认为自然是全部的实在,不存在任何超自然的领域;自然界的一切都可以通过科学方法加以认识,而无须借用超自然和非自然的力量。自然主义者认为,自然就是一切,包括一切事物、关系和人,包括人的一切存在方面;自然是自我包容、自我满足、自我说明的体系。他们反对把心灵和物质、主体和客体看作两种存在,认为存在着的只是作为一个整体而以各种不同方式起作用的人;他们也反对把物质归结为心灵的某种形式,或把心灵归结为物质的某种形式,而是把物质和心灵都归结为自然本身;据此,他们认为哲学与科学研究的范围都是自然,都应从经验开始,得到经验的验证,但科学探求现象,哲学则探求概念。自然主义哲学流派内部的倾向并不一致,有的偏于唯物主义,有的偏于唯心主义,但共同的是,都想回避哲学的基本问题,通过“自然”概念来取消物质与精神的对立,超出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
自然主义思潮的出现,是19世纪下半叶自然科学尤其是物理学和生物学的发展的一个结果,同时也同哲学上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两军对战有密切关系。自然主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段时间又得到发展,尤其在美国比较流行。自然主义在美学上也形成了比较系统的观点,前期代表为美国的桑塔亚那。
乔治·桑塔亚那(George Santayana,1863—1952年),是美国著名哲学家,美国历史上第一位真正的美学家,也是诗人和文学批评家,曾在哈佛大学求学,后任该校哲学教授。主要著作有《美感》(1896年)、《诗与宗教的阐释》(1900年)、《理**》(五卷,1905年、1906年)、《三位哲学诗人:卢克莱修、但丁和歌德》(1910年)、《怀疑论与动物信仰》(1917年)、《存在领域》(四卷,1927—1940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