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迈耶把格式塔心理学美学扩展到听觉艺术领域,并企图把它与信息论相结合的话,那么埃伦茨韦格(Anton Ehrenzweig,1908—1966年)则运用格式塔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同时来分析视觉艺术与听觉艺术,并注重把格式塔心理学美学与精神分析学美学融合起来,取得许多重要成果,进一步推动了该派美学的深入发展。
埃伦茨韦格曾在维也纳学习法学,并于1938年获得法学学位。后来他迁居英国,曾在伦敦中心艺术学校任教。在美学方面,他的主要著作有:《对艺术视觉与艺术听觉的精神分析》(1953年)、《艺术的潜在次序》(1961年)等。
一 用精神分析学补充格式塔美学
埃伦茨韦格对格式塔心理学美学的基本原理持赞赏的态度,认为它有助于理解艺术现象。他指出:“格式塔理论要人们相信人类的心理,尤其是艺术家的心理,总是力图找出最简单、最稳定和最紧凑的模式。”[1]也就是说,格式塔心理学总结出来的完形趋向律不论是对于艺术家还是对于普通人,都是有效的。埃伦茨韦格认为,对于每一件艺术品,我们应当把它作为一个整体加以全面的掌握。而对于艺术家,则应当高度注意作品的有机整体性,也就是说,使作品成为一个“优格式塔”。艺术家“必须考虑作品的一切细节之间的关系以及诸细节与整个结构的统一。我们希望一位优秀的指挥在指挥一部交响乐时不仅能根据每一细节的毗邻部分来处理这一细节,而且能把它作为整个交响乐的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来处理它”。[2]这种看法充分体现了格式塔心理学的有机整体观点。
不过,他补充说,仅仅在理性的领域内,上述要求是无法达到的,它只是个“绝无可能实现的理想。这种对艺术品的全面的掌握是绝不可能由意识对形式的分析来充分实现的”。[3]我们知道,无论是考夫卡、迈耶还是阿恩海姆在运用格式塔心理学原理分析艺术和审美现象时,都是在理性的领域内加以分析的。也就是说,在他们看来,不论艺术家在创作艺术作品,还是欣赏者在观赏艺术作品时,他们都是处在清醒状态中,以理性的眼光依据格式塔心理学的一些基本原理来创作和欣赏的。而埃伦茨韦格则吸收了精神分析学美学的重要研究成果,企图结合精神分析学美学来实现格式塔心理学美学所提出的目标。因此,他写道:“精神分析告诉我们,艺术创造是在心理的、深邃的、无意识层次上获取营养的。艺术家比起一般人更善于自由地驾驭自己受压的内驱力,而且能在这过程中用神奇的审美欣赏次序及和谐来引导它们。”[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