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西方美学史 第6卷 二十世纪美学 上

第四节 迈耶的音乐美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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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纳德·迈耶(Leonard Meyer,1918—2007年)是美国音乐学家,芝加哥大学音乐教授。他把格式塔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用于分析听觉艺术,并融合了信息论美学的某些基本观点来分析音乐作品,进一步推进了格式塔心理学美学的发展。他的代表作是《音乐中的情感与意义》(1956年),此外还著有《音乐中的意义和信息论》(1957年)、《关于音乐中的价值和伟大的一些评论》(1959年)、《音乐,艺术与观念》(1967年)、《音乐之解释:论文和研究集》(1973年)等。

如果说,阿恩海姆主要是以视觉艺术为对象阐述了一系列格式塔心理学美学理论的话,那么迈耶则以听觉艺术为对象,进一步扩展了格式塔心理学美学的范围,深化了该派美学。

一 音乐也是格式塔

迈耶首先认为,音乐事件也和视觉艺术中的种种对象一样,是一个格式塔,它们是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而存在的。他指出,音乐事件是一个整体事件,它们只有“在最低的构造水平上才存在。它们并不是孤立的,而是更大的整体的部分而已。这就是说,音乐的可能发生的结果是一个按规律构造起来生动的统一体,它被我们称为主旋律的一部分……这些更大的统一体,它们是较高的构造水平上的结果,但是现在是更大的音乐片断或语言学的段落或诗的一节的部分。依此推之,它们又是整个音乐作品或整个文学作品的一部分”。[1]在这段话中,迈耶清楚地表述了这样几个思想:第一,音乐事件是一个生动的统一体,它的构成是有规律可循的;第二,作为一个统一体的音乐事件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作为一个更大的整体的部分而存在的;第三,各种音乐事件在构造水平上有高低之分,一般说来,音乐事件的更大一些的统一体具有较高的构造水平。显然,迈耶的这些看法的立足点是格式塔心理学的有机整体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