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古代史学批评纵横:外一种(第二卷)

历史地看待历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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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的思考

从事社会实践的人,究竟用什么样的观点和方法看待历史,这不仅决定着他对历史的看法正确与否,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他的社会实践的效果。

一、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

在怎样看待历史这一重大问题上,马克思主义是有完整的理论的。本文所讲的一个基本观点,是历史的观点、历史的态度,即历史主义。今天,重新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这个基本观点,对于理论和学术工作来说,仍然是十分必要的。

1886年,恩格斯在他的名著《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指出,机械唯物主义的局限性之一,在于它不能把世界理解为一种过程,理解为一种处在不断的历史发展中的物质。“因此,对自然界的非历史观点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他又指出:“这种非历史观点也表现在历史领域中。在这里,反对中世纪残余的斗争限制了人们的视野。中世纪被看作是千年普遍野蛮状态造成的历史的简单中断;中世纪的巨大进步——欧洲文化领域的扩大,在那里一个挨着一个形成的富有生命力的大民族,以及14和15世纪的巨大的技术进步,这一切都没有被人看到。这样一来,对伟大历史联系的合理看法就不可能产生,而历史至多不过是一部供哲学家使用的例证和插图的汇集罢了。”[2]恩格斯认为,那种为了反对“中世纪残余”而否定“中世纪的巨大进步”的做法,是一种“非历史的观点”;而这种“非历史的观点”在对历史的认识上的直接结果,是阻碍着“对伟大历史联系的合理看法”的产生。

对于这一基本观点,列宁有许多结合实际问题的论述。他在批评罗莎·卢森堡对俄国马克思主义民族纲领的错误看法时强调说:“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此外,如果谈到某一国家(例如,谈到这个国家的民族纲领),那就要估计到在同一历史时代这个国家不同于其他各国的具体特点。”[3]列宁把这称作“历史的具体的问题提法”。他在分析游击战争的作用和地位时还指出:“马克思主义要求我们一定要历史地来考察斗争形式的问题。脱离历史的具体环境来谈这个问题,就是不懂得辩证唯物主义的起码常识。”[4]他在分析历史上一些战争的类型时认为:“我们马克思主义者既不同于和平主义者也不同于无政府主义者的是,我们认为必须历史地(从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分别地研究每次战争。”[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