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史是中国史学遗产的一个重要方面,唐宋以降,蓬勃发展,明清以来,数量剧增,不下二三千种,由此引发关于野史的汇编刊刻屡有所出,成为史学发展上的一个突出现象。最近20年来,或重印旧编,或裒辑新集,或以野史名书,或以笔记题签,均时有所见,显示出中国人对于野史笔记的新的浓厚兴趣。
一、从“自爱垂名野史中”谈起
中国史书自唐初成书的《隋书·经籍志》(656年)分为13类,即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至清乾隆时修成《四库全书总目提要》(1781年)分史部书为15类,即正史、编年、纪事本末、别史、杂史、诏令奏议、传记、史钞、载记、时令、地理、职官、政书、目录、史评,其间相距1100百余年,历代官府、私家所修目录之书,于史书分类上虽有所损益,然大致不脱离上述基本框架。在一般的文献目录书中,尽管见不到以“野史”为名的分类,但野史作为一个有广泛含义的概念与撰述范围却是早已存在的。
野史之名,始见于唐。陆龟蒙有诗云:“自爱垂名野史中。”[2]史载:“(唐昭宗)龙纪中,有处士沙仲穆纂野史十卷,起自太和,终于龙纪,目曰《太和野史》。”[3]又有撰人不明的《野史甘露记》两卷[4]。这或许是迄今我们所知道的最早的以“野史”为名的著作。两宋以下,以野史命名的著作逐渐增多。如北宋龙衮撰《江南野史》[5]二十卷,今存十卷,记述南唐史事;孔毅甫撰《野史》一卷,记北宋官员、学人四十事[6];《宋史·艺文志二》著录《新野史》十卷,《明史·艺文志》“杂史”类著录《野获编》八卷、《傃庵野钞》一一卷、《三朝野史》七卷、《野记朦搜》十二卷、《南诏野史》一卷;清代以来则有《南明野史》《清季野史》等。实际上,以“野”名史者只是野史中的极少一部分,野史的真正数量要比这大得多。宋人左圭所编《百川学海》、元人陶宗仪所编《说郛》、清留云居士所辑《明季稗史》,以及近人编纂的《清朝野史大观》等书,都汇集了丰富的野史撰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