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书,浩若烟海。在多种体裁的史书中,纪传体史书被尊为“正史”。南朝梁人阮孝绪撰有《正史削繁》九十四卷[2],这是关于“正史”名称较早地提出来的。但唐初史家认为,它也属于“非史策之正”一类的撰述,故入于“杂史”。唐初史家撰《隋书·经籍志》,分史部书为十三大类,第一类即“正史”,著录自《史记》以下至南北朝诸史,以及关于“正史”的集注、集解、音训、音义、驳议等著作。此后,《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宋史》的《艺文志》,以及清修《四库全书总目》和大多数私人撰写的历史文献学著作、目录学著作,均沿用此说。“正史”,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史学的代表性著作,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二十四史”。另有《新元史》和《清史稿》,撰成于近代,其体制与“二十四史”中诸史略同,合为二十六史。
二十六史中,除有几部史书在内容上有所重叠外,它们在反映中国自传说中的黄帝开始直至清朝灭亡大约5000年历史进程方面,构成了一个前后衔接、连续不断的整体,成为中国史学上的丰碑,世界史学上的奇观。
中华民族文明的连续性发展,是二十六史产生的历史条件;二十六史的写出,又反映了这一伟大文明的连续性发展。这是中华民族的骄傲,也是中国史学的骄傲。
一、从三史到二十六史
二十六史有一个漫长的积累过程。这个过程,大致有以下几个阶段。
三史。《三国志·蜀书·孟光传》记:孟光“博物识古,无书不览,尤锐意三史,长于汉家旧典”。又同书《吴书·吕蒙传》裴注引西晋虞溥《江表传》记孙权谓:“至统事以来,省三史、诸家兵书,自以为大有所益。”《隋书·经籍志二》杂史类著录三国吴人张温撰有《三史略》,可证有三史节本的流传。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序说:“今但录中兴以来郡县改异,及《春秋》、三史会同征伐地名,以为《郡国志》。”《北史·阚骃传》记:“骃博通经传,聪敏过人,三史群言,经目则诵,时人谓之宿读。”这是三国至南北朝时的人所说的三史,指的是《史记》《汉书》和东汉官修本朝史《东观汉记》。《隋书·经籍志二》正史类以《史记》《汉书》《东观汉记》居诸史之首,以及上引孟光所谓“长于汉家旧典”,可证。唐代,范晔《后汉书》影响渐大,从而代替《东观汉记》的位置。唐代科举中设有史科,分一史和三史。长庆二年(822年)谏议大夫殷侑奏:“历代史书,皆记当时善恶,系以褒贬,垂裕劝戒。其司马迁《史记》,班固、范晔两《汉书》,音义详明,惩恶劝善,亚于《六经》,堪为世教。”他建议:“能通一史者,请同《五经》、三传例处分”,“其三史皆通者请录奏闻,特加奖擢”[3]。可见唐人所谓三史,是指《史记》《汉书》和《后汉书》[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