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史学遗产?一般说来,史学遗产可以理解为历史上遗传下来的前人在史学活动中的创造和积累。把“史学遗产”从丰富的历史遗产中分离出来,作为明确的研究领域,作为一个专门的学术问题和理论问题来探讨,是白寿彝教授首先提出来的。白寿彝先生在1962年写了一篇题为《谈史学遗产》的文章,后来收入他的文集《学步集》。在这篇文章中,他从理论上阐述了研究史学遗产的重要性和研究史学遗产的方法,同时从七个方面归纳了史学遗产中的主要成就,并称之为七个“花圃”。它们是:史学基本观点的遗产(包括历史观、历史观点在史学中的地位、在史学工作中的作用)、史料学遗产、历史编纂学遗产、历史文学遗产(所谓历史文学遗产,是指历史著作文字表述的艺术性,不同于用历史题材写出来的文学作品和艺术作品)、重大历史问题研究成果的遗产、有代表性的史学家和史学著作、历史启蒙书的遗产。大家知道,自从1902年梁启超发表《新史学》以后,中国古代史学一直处在被批判甚至被否定的地位,即便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古代史学也没有真正被重视。白寿彝先生提出这个问题,不仅体现了学术上的见解,同时也反映了他在理论上的勇气。这篇文章发表以后,产生了积极影响。20世纪80年代,白寿彝先生又写了五篇关于史学遗产的文章。一篇谈历史观点问题,一篇谈历史编纂学,一篇谈历史文学,还有两篇是谈历史文献学的。[1]这五篇文章谈到了历史观点、历史编纂、历史文学和历史文献学四个方面的问题,比起他在20世纪60年代所讲的七个“花圃”显得更集中了,也更提升了一步。这里,我想在白寿彝先生关于史学遗产的见解的基础上,加上我自己的研究和认识,讲四个问题:一是丰富的撰述内容,二是多样的表现形式,三是历史理论的积累,四是史学理论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