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史学的理论遗产:从过去到现在和未来的传承(第一卷)

三、关于《史学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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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5月,李大钊(署名李守常)所著《史学要论》一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史学要论》是李大钊系统地阐述他的史学思想的一部精粹之作。全书凡六章,结构严谨,言简意赅,具有理论的深刻与实践的**相结合的特点。

第一章论述“什么是历史”。其主要论点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历史撰述所反映的“历史”,并不等同于“活的历史”,即客观历史本身。李大钊指出:“不错,我们若想研究中国的历史,像那《史记》咧,《二十四史》咧,《紫阳纲目》咧,《资治通鉴》咧,乃至其他种种历史的纪录,都是很丰富,很重要的材料,必须要广搜,要精选,要确考,要整理。但是他们无论怎样重要,只能说是历史的纪录,是研究历史必要的材料;不能说他们就是历史。这些卷帙,册案,图表,典籍,全是这活的历史一部分的缩影,而不是这活的历史的本体。”[18]指出这种区别和联系,在理论上使人们懂得“历史的本体”即“活的历史”比历史撰述所反映的内容更生动、更丰富,从而拓展了人们的历史视野;在实践上则使人们可以感受到自己也生活在“活的历史”之中,增强对于历史的体察和责任。第二,历史就是社会的变革。李大钊写道:“这样讲来,我们所谓活的历史,不是些写的纪的东西,乃是些进展的行动的东西。写的纪的,可以任意始终于一定的范围内;而历史的事实的本身,则永远生动无已。不但这整个的历史是活的东西,就是这些写入纪录的历史的事实,亦是生动的,进步的,与时俱变的。”[19]第三,历史是一个整体,是不可能割断的。李大钊认为:“历史是亘过去、现在、未来的整个的全人类生活。”[20]全人类的历史如此,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历史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