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天人关系,本质是人们用以说明社会历史现象及其生成、变化原因的基本观念。殷周之际,“天命”主宰着人们的历史观念。商王盘庚迁殷,是以“天命”的名义。[1]武王伐纣,是“恭行天罚”[2]。周公东征、分封等重大军事、政治活动,同样都是“上帝”之“命”的体现[3]。总之,社会生活中的所有现象,都是“天命”决定的。这是人们用“天命”来说明社会历史的时代。
从西周末年到春秋时期,出现了怨恨“天”、怀疑“天”的情绪和思想倾向,这在《诗经》有关篇章中多有反映,而在《国语·周语下》中更是赫然出现了与“天命”相对应的“人故”(即“人事”),进而又有“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4]的说法。这表明,人们已不再囿于以“天命”来说明历史现象和社会现象了。在人们的历史观念中,在“天命”的对立面出现了“人事”这个被“发现”、被认识的事物。从历史观念来看,这是人们开始觉醒的时代。
从战国至西汉,是一些史学家摆脱“天命”的时代。一部《战国策》,反映的是人力、人谋的作用,“天命”变得苍白了。从刘向的《战国策·书录》中可以看到,那是这样一个时代:“战国之时,君德浅薄,为之谋策者,不得不因势而为资,据时而为。故其谋,扶急持倾,为一切之权,虽不可以临国教化,兵革救急之势也。皆高才秀士,度时君之所能行,出奇策异智,转危为安,运亡为存,亦可喜,皆可观。”[5]这哪里还有“天命”的影子呢。在关于天人关系的认识上,司马迁是一位伟大的怀疑者和变革者,他不仅明确地表明:“或曰:‘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又说:“余甚惑焉,傥所谓天道,是邪非邪?”[6]更重要的是,司马迁的《史记》写出了大量的历史人物,从多方面说明了人在历史活动中的主体作用,从而奠定了中国古代史学在历史观念上的人本主义传统。从这个意义上说,司马迁开辟了天人关系说走向理性时代的道路。在《史记》以后的一些重要著作中,尽管还时时有称说“天命”的现象,但从主流上看,它们都不居于重要位置,甚至大多都不是有实质性的意义。到了中唐时期,同史论、史评有密切关系的思想家柳宗元写出了《天说》一文,他的好友刘禹锡写出了《天论》三篇,于是“天”被认识为物质,并在自行运动着,而这种运动着的物质的“天”(即“自然”)与“人”各有其能,二者的相互影响,形成了社会生活的种种现象。[7]至此,天人关系说完成了它走向理性阶段的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