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学有鲜明的审美要求。这种审美要求在文史不分的阶段表现得十分突出,后来文史分途,史学依然保持着这种审美要求。从编年体史书的创造、发展,到纪传体史书、典制体史书、纪事本末体史书的先后出现,史书不断展现出在外在结构上的美的创造。至于在叙事上的审美要求,更是一些优秀史家所关注的。中国史家重视叙事,人们也多以“善序事理”的史家为“良史”。然而,作为史文表述来说,“善序事理”也有种种不同的表现和特点。
班彪推崇司马迁的史文表述,说他“善述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野,文质相称,盖良史之才也”[31]。所谓“善序事理”,包含了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善辩而不浮华;二是质朴而不粗鄙;三是内容、形式相称。后来班固继承了班彪的思想,又吸收了其他人的一些评价,写道:“然自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32],这是强调了所述内容的翔实可靠、没有粉饰之词。总的来看这两个评价,前者所强调的主要是史文的形式,后者是把史文的形式和内容都说到了,而且都有很高的评价。可见,“善序事理”,并不仅仅是史文表述的问题。
西晋史家陈寿,在史学上也是被称为有“良史之才”的史家。史载陈寿“撰《魏吴蜀三国志》,凡65篇。时人称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34]。唐初史家评论陈寿说:“丘明既没,班、马迭兴,奋鸿笔于西京,骋直词于东观。自斯已降,分明竞爽,可以继明先典者,陈寿得之乎!”[35]根据后者评论,或许可以认为,陈寿的“善叙事”是表现在“奋鸿笔”“骋直词”这两个方面。东晋史家干宝也被称为“良史”。史载干宝“著《晋纪》,自宣帝迄于愍帝,五十三年,凡二十卷,奏之。其书简略,直而能婉,咸称良史”[36]。显然,“直”是针对所述内容说的,“婉”是就史文表述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