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本章与前一章所表达的思想是一致的,是双向的论述。如“大道废,有仁义”(十八章),要想回归大道,当然只有“绝仁弃义”(十九章)。
老子是一位深刻的思想家,他习惯于逆向思维,他要绝弃的,往往是常人要维护的。所以对“绝圣弃智”,应作深入剖析。老子并不反对大道之智,老子所贵之“智”是符合道的自然真知。这种智慧是真智慧而不是为狭隘功利所左右的工具理性。智慧一旦异化为工具、手段,那就如同弓弩毕弋机辟、钩饵网罟罾笱、削格罗落罝罘一样,也就成了宰制、拘禁、矫饰人的真性的工具了。同样,老子也不反对智慧的圣人,这样的圣人,是顺遂大道的自然真性的人。老子所要绝去的“圣”,也是工具化的道德规范,是与仁义礼智并举的理性工具。总之,老子所尊崇的是自然之圣人、自然之智者;所反对的是变成了治人工具的道德框框的“圣”、“智”。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老子之所以要绝仁弃义,其原因与“绝圣弃智”一样,概因仁、义、圣、智都已经演变为一种工具理性,是某些人用来控制他人的手中工具。老子只是希望人们能够按照道的无为原则去做,但是现实中某些人高唱“仁义”却都是“有以为”的,或是为了谋取自己的功利——藏仁以要人,或是用仁义去钳制他人。这样的“仁”,口中喊爱人,实际上连对父母也没有真爱。只有绝弃这种仁义,放弃功利考虑,人才能恢复孝慈的天性。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巧、利亦是世俗所追求的。有技巧之人,费力少获利多,可成巨富。也有不少人不想付出,歪用技巧,或巧掠或智取,成为盗贼。技巧是双刃剑,有正反两种作用。如果只为私利,那么技巧越多,盗贼也就越多。对于这种用技巧谋私利的行径,只有弃绝,才能杜绝盗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