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这一章,老子再一次论述了道的本质,并希望执政者能按照道的本质治理社会。
老子指出,道是永恒的、客观的存在,不是主观的名号。它不是任何人人为所加的产物,而是朴素的自然。它无限,可以说是无限大;它无形,可以说是无限小。但任何力量也不能控制它、驱遣它。总之,道是永恒的、客观的、自然的无限存在。规律是自然的,降露、下雨是阴阳和合的自然现象。
道无限无名,万物有限有名。凡有名的,都是有限的,争之何益?不如适可而止。不争,符合道,将会无限安乐。
道是无所不在的,自然规律是无所不在的,谁能违背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