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人际和谐需要换位思考
为人处世,实现人际和谐,最可贵、最重要也最不易做到的是进行换位思考,是站在别人的立场,设身处地替别人考虑,也就是孔子说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对一般人来说,一事当前,第一反应是想到自己。先想到自己,这本是人之常情、人之本性,但也应该随即想到别人。不先想到自己,是不现实的,不由自己联想到别人,是不道德的。
马克思说过,“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产物”。任何一个人,在特定的时候有特定的角色,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场合,其角色不同。在家庭,小时候是子女,是兄弟姐妹;长大后,为人夫、为人妻,然后为人父、为人母;在学校,可能是老师,可能是学生;在单位,或者是领导,或者是下属;在社会,或者是官员,或者是平民;在经济活动中,或者是消费者,或者是生产者、经营者;在执法活动中,或者是执法者,或者是相对人;在司法活动中,或者是法官、律师,或者是当事人(原告或被告)等,还有很多。儒家把人的种种复杂关系归纳为五伦,即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大抵是可以的;儒家还提出人伦关系的准则,即父慈、子孝,君礼、臣忠,夫义、妻顺,兄悌、弟敬,也是符合人性的,把这些准则推而广之,也是可行的,这是仁爱思想的体现。后人批评儒家五伦强调等级观念,是封建宗法观念的体现。我以为,儒家强调的其实是一种“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处世原则,一种设身处替别人着想的理念,一种双赢的思维方式。如果在处理问题时,人人都能设身处地替别人考虑一下,那么,人的五伦关系,更广地说,各种人际关系都会更和谐、更融洽。
人都有自利的本性。任何一个人,都追求幸福快乐,尽管使其幸福快乐的东西不完全相同。要人“毫不利己”是不现实的、不可能的;但最起码要利己不损人,进而做到利己也利人,特殊时候能做到利人而损己。从马斯洛的五个需求层次看,人在各个不同层次有不同的需求。当需求得到满足时,就会幸福、快乐,相反就会不幸福、不快乐。但是人的追求要以不损害别人为前提,这是最起码的道德;更高层次是,人在追求幸福快乐的同时,要想到与你紧密相关甚至毫不相关的人,要考虑别人的感受。进行换位思考,设身处地替别人考虑,要做到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