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提出的。在德文版《资本论》中,马克思的原话是:Mein Standpunkt,der die Entwicklung der ?konomischen Gesellschaftsformation als einen naturgeschichtlichen Proze? auffa?t。郭大力、王亚南的译本把这段话译为:“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个自然史的过程。”[1]中央编译局的译本把这段话译为:“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2]中央编译局根据马克思本人修订的法文版《资本论》(第一卷)翻译的译本把这段话译为:“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同自然的进程和自然的历史是相似的。”[3]不难做出判断:马克思的本意是指,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可以从“自然的进程和自然的历史”方面来理解,因为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同自然进程、自然历史有“相似”之处。但是,相似不等于相同。严肃的思考应该是,社会经济形态在何种意义上与自然历史过程“相似”,又在何种意义上与自然历史过程不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