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使“历史”真正成为一门科学,“不仅对于经济学,而且对于一切历史科学(凡不是自然科学的科学都是历史科学)都是一个具有革命意义的发现”[47]。从其内容上看,历史唯物主义不仅研究历史规律,而且研究能否认识、如何认识历史规律的问题。历史研究中所遇到的一切问题,只有同意识与社会存在、认识与客观历史的关系问题联系起来加以阐述时,才能得到哲学的规定。正因为如此,历史唯物主义“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48],并认为“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49]。
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在历史认识活动中表现为历史认识的主观形式与客观内容的关系。现代认识论关注的重点和力图解决的基本问题就是历史认识的主观形式与客观内容的关系问题。历史唯物主义也必须解决历史认识的主观形式与客观内容的关系这一历史认识论的基本问题。在我看来,历史认识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生长点。
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生长点包含三重含义:一是马克思有所论述,但又未具体展开、详加探讨的问题,或者说,是以胚胎、萌芽形式包含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的问题;二是这一问题又是现代科技革命、社会变革和科学本身发展所突出的问题,即“热点”问题;三是现代实践、科学和科学本身的发展又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普遍的必要性和现实的可能性。正是在这三重意义上,我认为,历史认识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生长点。
探讨人们创造历史活动的内在结构和运行机制是马克思那个时代首先要解决的主要课题。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自在自为运动着的是物质实践活动,人们在改造、认识自然界的同时,也改造、创造和认识着自己本身——他的肉体组织、社会关系和思维结构等。从根本上说,历史就是人对自然和社会的改造活动在时间中的展开。同时,人类创造历史的活动又是实际改造活动和观念认识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认识历史的活动也是人们创造历史活动的组成部分。如同自然是人们认识活动的客体一样,历史也是人们认识活动的客体,并同样转化为认识的内容而被观念地加以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