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下半叶,当恩格斯把全部精力投入《自然辩证法》和《反杜林论》的写作,致力于阐述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和把马克思主义系统化时,马克思则致力于原始社会和东方社会的研究。他写于1879年至1881年间的五个读书笔记:《柯瓦列夫斯基〈公社土地占有制,其解体的原因、进程和结果〉一书摘要》、《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梅恩〈古代法制史讲演录〉一书摘要》、《拉伯克〈文明的起源和人的原始状态〉一书摘要》、《菲尔〈印度和锡兰的雅利安人村社〉一书摘要》,就是这类研究的见证。上述马克思致俄国《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和查苏利奇的信中所发挥的理论,不是偶然迸发的天才火花,而是这种研究,特别是对东方土地公社制度研究的结晶。
国内外学者都非常注意研究马克思主义和人类学的关系,强调人类学在马克思主义形成和发展中的特殊作用。有的学者甚至认为,马克思的思想发展路线是从早期的哲学人类学到晚年的经验人类学。其实,这些被称为人类学笔记的摘要,既不是哲学意义上的人类学(人本学),也不单纯是社会学意义上的人类学,而是历史研究,是马克思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对原始社会和东方社会的历史研究。它的研究对象不是人自身,而是社会。它研究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特别是原始社会发展的规律性。
马克思终生致力于资本主义社会研究。他花费40年时间从事《资本论》的准备和写作。马克思也很重视对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探讨,这是更深刻地剖析资本主义社会所必需的。可是由于史料的缺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马克思对史前人类社会的状况并不十分清楚。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把部落所有制作为人类历史发展的第一种所有制形式,实际上是把它作为人类的史前状态。他描述了这时的状况,说:“社会结构只局限于家庭的扩大:父权制的酋长、他们所管辖的部落成员以及奴隶。隐蔽地存在于家庭中的奴隶制,只是随着人口和需求的增长,随着同外界往来的扩大而逐渐发展起来的。”[48]还说:“家庭中的奴隶制是最早的所有制”,“在那里妻子和孩子是丈夫的奴隶”[49]。很显然,当时在马克思看来,部落所有制中隐蔽地存在着家庭奴隶制,社会结构是父权制,它是家庭的扩大。这说明马克思对母权制和父权制、个体家庭和氏族、公有制和奴隶制的区分和关系还不清楚,把家内奴隶制看成历史的最早的社会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