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圣的实地表演空间
“麻昼”在正月十五举行,也被整合在文县白马人的年节仪式中,因此年节生活同样是“麻昼”存在的文化空间。但“麻昼”与“池哥昼”不同,并不是行进式舞蹈也不用挨家挨户进院去跳,定点的表演形式使得“麻昼”在表演的实地空间上有所选择。
薛堡寨的“麻昼”表演前要在支书家化妆,装扮好之后首先在支书家院子跳几圈,以示对家神的尊敬;然后要在村口的空地上进行表演,这是因为这一地方正好对着本寨的山神庙,在这里跳是给寨子的宗主神拜年,来祈求平安;然后到村里的空地上表演,此时全村人都聚集在这里,一边看表演一边相互敬酒,跳完后支书和村长趁此机会向大家拜年,也要对上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最后再到供奉着家谱的人家院子里,目的是给祖先拜年。由此,村口—村里—院子构成了“麻昼”的表演场所,也把神圣与世俗、娱神与娱人整合在同一空间下。
图5-28 村寨口的“麻昼”表演
图5-29 薛堡寨山神庙
“泛灵论”相信自然界事物中寓居着各式各样的精灵、灵魂、守护神、魔鬼以及严格意义上的神等,它们像人类一样,是具有生命、有意识的能动者,但它们也有别于人类,因为它们具有不同寻常的力量。故而,人很难控制它们,甚至肉眼通常都不能看见它们。[67]因此涂尔干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认为“自然的形式和力量乃是宗教情感所依附的最初对象:它们是最早被神圣化了的事物”[68]。“麻昼”中的动物形象也在白马人心中被圣神化了,南坪县的班海平说:“以前跳麻昼是以真的动物头挖空后做的面具,戴上面具后一定要用红布裹头,不能把身体的其他部位露出来(这也是称为麻昼的原因),露出来就是不敬,不吉利。”班运翔也在其文章中提到“巴舞在仪式期间可到邻村去参拜,到村寨间交流。每个寨子将代表自己村寨或部族的面具排在首位”[69]。在万物有灵的观念下,动物面具同样具有神性,戴上面具的人处于非人非神的“阈限期”,此时营造了一个神圣的空间,面具的神圣性也带来舞蹈的神圣性,同时也赋予舞蹈表演以神圣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