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 引言
智力是个体认识、理解客观事物并运用知识、经验等解决问题的能力。它是以抽象思维能力为核心,由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和思维力等基本的认知能力因素组成的综合性整体能力。它是人所具有的一种潜在能量;具有充分发展的可能性和倾向性,反映着人在认识事物时的感知、记忆、想象、思维的机能状况和水平。智力既有先天的生理基础,又需要个体在学习和掌握一定知识和技能的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同时,智力的发展又为进一步掌握新的知识和技能创造了条件[1]。智力影响着学习的认知活动,制约着学习过程,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学生的未来。但智力的发展离不开知识的学习,只有在掌握和应用知识的过程中智力才能发展起来。因此,探索如何在掌握知识的过程中开发学生的智力,发展学生的能力一直为教育者所关注。
近年来,利用美育促进学生的智力发展开始进入研究者的视野。美育是以培养学生感受、表现、鉴赏、创造美的能力,从而促使学生追求人生的情趣与理想境界等为目标的教育。美育对学生的智力发展具有独特的、多方面的功能。首先,美育具有动力功能,换言之,美育为智力的发展提供一种内在动力。其次,美育可以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促使其智力向高质量的方向发展。最后,美育还具有知识的直接功能,它为智力发展提供一定的知识基础[2]。同时,美育工作具有极大的知识价值,它能够培养学生的感受力、观察力、思维力、记忆力、想象力和创造力[3]。
然而在现实中,我们的小学教育仍然在片面追求升学率,让学生花费更多的时间在语文、数学、英语上面,而美育教育在授课中变得可有可无。实践表明,美育教育不仅不会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而且能够对学生起到很好的调节作用,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并促进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同时,美育在实施过程中,能够调动人们的感知、想象、情感和理解等心理因素,有助于塑造一种明朗的、积极向上的思维形式。美育与智育相结合,能让学生领会美的形象,使学生的智力活动更富有活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