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散文的概念
散文,中国自古有之,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其概念的内涵也不断发生变化。在古代,人们把所有文字作品分为两类:韵文和散文。凡是不讲究押韵、格律的文章都是散文。近代文学上的分类,使散文的范围逐渐缩小,成为与小说、诗歌、戏剧等并列的一种文学样式。
就近代散文的概念而言,它是一种注重抒写真实感受和境遇的文学体裁。
二、散文的特点
(一)真实性
散文是最接近生活真实的文学样式。它记人叙事,状物写景,“有感而发”,“有为而作”。抒写作者的真实感受和真实生活境遇。
散文要求写真人真事。也有人主张,可在真人真事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加工。散文中的我,常常就是作者自己。著名作家吴伯箫曾说:说真话,叙实事,写实物,抒实情,这仿佛是散文的传统。古代散文是这样,现代散文也是这样,说明真实性是散文的突出特点。
(二)自由灵动
散文的题材广泛自由,可以写人,叙事,写景,咏物,怀友,访旧,风土人情,天上地下,古往今来,无所不可。
散文的结构没有严格的限制和固定的模式,写作手法的自由和灵活是散文独特的风格——“形散神不散”,即散而神聚,散而凝。“形散”指散文运笔自如,如野马脱缰,不受拘束。“神不散”,指中心明确,紧扣主题。
散文抒写形式灵活自由,诚如鲁迅所说:“散文的体裁,其实大可以随便的,有破绽也不妨。”[1]可叙事,可描写,可议论,可抒情。
(三)个性化
散文是抒写主体的情绪感受,以与接受对象进行精神对话的文体。由此决定了散文必然是个性化的、张扬自我的。但作者的个人情感(个性化)与人类情感(公众性)是相互连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