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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幼儿文学作品教育活动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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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活动的性质是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幼儿进行集体学习。在教育活动中欣赏什么文学作品,怎样欣赏,需要在具体目标指导下,选择适合大多数幼儿接受水平的作品和方式方法,进行讲述、复述、朗诵、表演、早期阅读等活动,以保证幼儿受到最早的优秀文学作品启蒙。为幼儿文学教育活动确定的目标、内容是本节的核心内容。

一、幼儿文学作品中教育活动的目标

(一)培养幼儿对文学作品的兴趣

幼儿对文学有一种天然的需求,这种天然的需求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可以从文学中获得他们成长所必需的营养;二是可以获得一种维系心理健康所必需的精神享受。

鉴于文学作品对幼儿的功能,需要自幼就开始对他们进行文学方面的熏陶。幼儿可以通过欣赏、讲述、表演幼儿文学作品,初步培养对文学作品的兴趣,乐于接受各种体裁儿童文学作品的讲述、朗诵和表演活动。

(二)培养幼儿倾听作品内容的习惯

幼儿文学是诉诸听觉的文学,幼儿主要是通过“听”来接受文学作品的内容。幼儿文学作家鲁兵[1]曾说:对尚未识字的幼儿,即学龄前的孩子来说,文学作品不是他们自己读的,而是父母、教师念给他们听的……儿歌、故事、童话,都只能通过大人的朗读,尚未识字的幼儿才能得到真正的欣赏。这种倾听不只是了解其内容,而且欣赏语言艺术。文学作品生动的情节、形象化的语言对幼儿有很大的吸引力,对培养幼儿通过“听”来欣赏文学作品极为有利。

要培养幼儿学习欣赏文学作品,首先,要幼儿能集中注意、有目的地倾听,养成良好的倾听习惯,既能复述别人说话的内容,又能理解别人话语中的含义,这是对幼儿欣赏文学作品的基本要求。其次,在幼儿欣赏文学作品的过程中,要注意培养幼儿对人物情节进行分析、评价的习惯和意识,逐渐使其对欣赏的内容产生赞美的态度和愉悦感,使作品中人物的美好行为在其心灵中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