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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影响场所安全的因素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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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安全作为戒毒工作的底线标准,场所安全总的内容概括为“六无”(无毒品流入所内、无脱逃、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案件、无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疫情)。在具体的工作中又受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的影响。

一、客观因素的设定

1.劳动时间的设定

《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组织戒毒人员参加生产劳动的,应当支付劳动报酬。戒毒人员劳动时间每周不超过5天,每天不超过6小时,法定节假日不得安排戒毒人员参加生产劳动。充分体现了戒毒工作场所安全的人性化管理。

2.物质生活的保障

国家财政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伙食被服实物量标准的通知》财行〔2013〕529号文件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加强对戒毒人员伙食的管理,确保食物卫生、安全的基础上,保证按标准供应。近年来,戒毒场所严格依照戒毒人员伙食、被服实物量标准,为戒毒人员提供足够的生活保证,有效确保了场所安全稳定。

3.疾病的医治

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生活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中明确指出,对患有疾病的戒毒人员及时给予治疗。人食五谷杂粮难免生病,何况戒毒人员本身就是因药物滥用而导致身体抵抗力、免疫力下降。因此,对戒毒人员进行身体康复训练、疾病诊断治疗就是戒毒场所一项长期性的、经常性的工作。定期的巡诊巡查,不定期的疾病诊治,都是戒毒场所医疗康复的重要内容。规范化的医疗戒毒为戒毒人员开辟特殊救治服务通道,对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戒毒人员,本着人道主义政策依法按规定程序办理所外就医,或者变更戒毒执行方式,使其及时得到救助和治疗,充分彰显了人性化的救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