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老年人心理与行为

温馨提示

字体:16+-

上海市临终关怀病房病区设置标准

上海市卫生局日前制定了《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终关怀科设置标准》(以下简称《设置标准》),规定临终关怀病房宜设朝南向,充分利用自然通风与自然采光,且不宜设阳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终关怀科是为肿瘤晚期等临终患者及家属提供居家或住院舒缓疗护基本服务的临床科室。《设置标准》中明确,临终关怀病区包括病房、护士站、治疗室、处置室、谈心室(评估室)、家属陪伴室、关怀室、医务人员办公室、配膳室、沐浴室和日常活动场所等三大功能区(即服务区、管理区、生活辅助区)11室。其中家属陪伴室可与临终关怀室合用。医护办公室由临终关怀科医生、护士和医务社工等共用,便于相互沟通交流。

同时,病房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如宜设2人或4人床的病房。应配备床头柜与护理站的紧急呼叫器。每床应有床栏及调节高度的装置。应设置储物柜(壁橱)。床边与邻床之间的距离至少80厘米,床边与墙壁的距离至少80厘米。病室高度:地板至天花板净高至少2.7米。

此外,临终关怀门诊诊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至少配备2名获得市级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专职执业医师和4名注册护士。其中包括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临终关怀病区每增加4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每4~6张床至少配备1名护理员;每20位居家舒缓疗护患者至少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同时建议配备医务社工和社会志愿者。

(资料来源:http://sh.eastday.com/m/20120821/u1a6798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