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包括中长期规划和五年规划,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在老龄事业领域的具体化,是指导一个时期内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和老龄工作开展的指导性原则,要解决的是老龄事业发展所面临的一些重大、宏观、长远的问题,在整个老龄政策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地位。中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一方面从属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构成中国老龄政策体系的基本要素;另一方面又成为其他具体领域的老龄政策的基础和行动指南。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包括发展老龄事业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基本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如2011年9月17日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指出在战略对策上要建立起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体系的基本框架,制定实施老龄事业中长期规划;在经济保障方面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各地方“养老事业五年发展规划”属于规划层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吗?
2011年,国务院出台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指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要求建立健全老龄战略规划体系,并将发展老龄产业列为“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之一。2012年6月14日由国务院颁发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对养老、医疗和服务三大领域的老年人基本需求做出了整体部署和规划,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络。
2016年6月24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简称《规划》),在分析我国当前民政事业基础条件、发展环境基础上,提出了发展理念和发展目标等。《规划》提出了5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包括保障基本民生、发展养老服务、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强化专项社会服务等。《规划》还围绕目标任务的完成,从依靠和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民政法制和标准化建设、加大资金资源投入、提升民政队伍和基层能力、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扩大民政国际及涉港澳台交流与合作、完善规划实施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