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税务总局、体育总局、银监会等共10部委于2014年9月发布了(发改投资〔2014〕2091号)就我国养老服务专业(职业)人才培养等方面问题明确提出:“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健康与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建立人才充分有序流动的机制,各类机构工作人员在职称评定、科研立项、技能鉴定、职业培训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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