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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康维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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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的全民健康保险制度是较为完善的。在此基础上,近年来,台湾地区又针对老年人健康保护问题,采取了三项重要的优惠措施。

1.老年人预防保健服务制度

根据修订颁布的《老人福利法》第21条的规定,台湾地方各级政府主管机关应定期举行老人健康体检及保健服务,并依据体检结果和老人意愿,提供追踪服务。2007年台湾地区有关部门下发《老人健康检查保健服务及追踪服务准则》,将这项工作进一步细化。

2.中低收入老人安装假牙补助制度

据台湾地区进行的调查估算,台湾地区65岁以上老人全口无牙比例高达21.5%。由于假牙费用属健康保险不予给付项目,为减轻老年人经济负担,台湾地区于2008年公布《中低收入老人补助装置假牙实施计划》,从2009年起,由财政转移支付,为中低收入老人及由政府全额补助安置的老人中经医院评估确需安装活动假牙者,按其假牙类别,提供每人最高1.5万元至4万元台币补助。

3.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护补助

这一项目是为公费入住福利机构的低收入老年人专设的。凡这部分老人因重病住院即可申请获得每人每日最高1800元台币,每年最高21.6万元台币的护理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