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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事故原因和责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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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原因调查过程

事故原因调查,是按照事故致因理论,采用取证、实验、推理以及其他科学方法,对符合事故发生实际情况的各种诱因和机理进行客观描述,对各种事故现象的本质进行认识,对一起事故特殊规律性进行理性分析,同时也是为总结事故经验教训打下基础。

(1)感性认识阶段。一个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组织管理方面的差错、人为因素、部件失灵、偏离正常操作条件、外界干扰和自然力量等,十分复杂。事故调查组要通过记录事故现场、收集物证、询问事故目击者、提取相关人员口供、查阅大量资料等工作,获取有关材料,形成对事故发生过程的感性认识。

(2)理性认识阶段。通过对感性材料的整理、改造和综合,经过概念、判断和推理的阶段,必要时结合科学实验和研究,才能逐渐形成关于事故发生过程的完整认识,从而抓住事故的本质和各种诱因的内在联系,产生合乎逻辑的事故发生机理的结论,即客观地描述出事故发生的原因,达到对事故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的认识。

2.事故原因归类

事故原因可以划分为主要原因、重要原因、一般原因;也可以分为直接原因、间接原因;还可以分为技术原因、管理原因等。根据不同的事故,可以选择合适的分类方法。

一般来说,对于一个事故,用一种分类方法比较好。但有时为了责任处理的需要,都要分出主要原因和重要原因。

3.事故责任调查处理的主要任务

(1)调查事故的原因。

(2)查明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事实。

(3)提出事故责任人员的党政纪处分建议。

4.责任调查处理的一般程序

(1)制订调查方案。

(2)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