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真实有效原则
计划是对自己的工作进行的一种规划,首先是给自己看的。在制订计划时,制订者必须把自己的思路厘清,对做什么、该怎么做等问题有基本的把握,在这个基础上,再把做什么、为什么做、打算怎样做写出来,追求真实、有用。计划其次是给别人看的,要让领导同事了解你的想法、做法,并予以督促检查或交流借鉴。因此,幼儿园在制订计划时,在文字上要做适当修饰,能让别人看懂、了解,并从中检测自身的想法、做法是否合适。
目前很多计划首先是给别人看的,因此,很多计划过多追求形式,计划种类繁多,如户外活动计划、活动室活动计划、游戏活动计划、亲子活动计划等,出现了很多交叉重复的现象,费时费力,又不实用。有的教师写好后,将计划放进抽屉,学期结束时拿出来装订存档。这样的计划,费时多,效果意义不大。也有个别的教师模仿抄袭,甚至干脆复制粘贴,明显应付,缺乏自己的思考,失去了制订计划的意义。
二、具体可操作原则
计划中的事,是幼儿园将要做的事。因此,幼儿园要考虑充分,把初步设想和做法写出来,这些必须具体可操作,使执行者在计划的指引下,有目的有步骤地实施计划。例如,针对“提高家长科学育儿的能力”,可以做以下计划:发放宣传资料,进行专题讲座,组织活动观摩,开展家长沙龙等。有了这样的计划,就可以有步骤地开展相关工作,因此是具体可操作的。而有的计划中出现“对全县幼儿家长开展调查,了解家教工作现状”“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充分运用优质资源”,就很空洞,也难以实现。
三、和实际相对应原则
这里的实际有两层意思。一是要充分考虑幼儿、教师本身及幼儿园的实际,分析具体的需要、实际的能力、工作的重点等,做力所能及、有意义、有用的事。例如,针对如何进行绿色教育,如果它刚起步,可以进行了解动植物和生活的关系、教育幼儿爱护花草树木等教育;如果它已经到了一定阶段,则应从环境保护、培养生态意识与行为等方面进行教育。总之,应根据不同的实际,制订不同的计划。二是与实际结合,即写的要和做的对应起来,写是为了做,因此计划中的事一定要并且能够在实践中体现出来。如果人们难以做到这些事情或根本就不去做,这些事情就不宜出现在计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