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风格,是文学活动过程中特别是文学作品中出现的一种具有特征性的文学现象。文学风格的出现标志着文学生产的成熟,也标志着文学活动发展的成熟,同时还标志着文学接受水平的提高。研究文学风格,既涉及作家的创作个性,也涉及作品的格调风度,还涉及民族、地域、阶级、流派以及文体本身诸方面的问题,风格是文学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
(一)风格辨析
风格一词,源于希腊文,由希腊文传入拉丁文以及其他语种。希腊文的本义可理解为“木堆”“石柱”和“雕刻刀”。拉丁文主要取用“雕刻刀”之义,并把它引申为比喻的意义,表示组成文字的一种特定方法,或者以文字装饰思想的一种特定方式。这种用法,最早见于古罗马作家的著作中,表示以文字修饰思想以说服他人的一种语言方式和演讲技巧。
风格一词,在我国最早出现于汉魏,但不是用来品文,而是用来品人,评价人的体貌、德性和行为特点。刘勰的《文心雕龙》最先将风格概念引进文艺理论和批评并写出了专论风格的篇章,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
但是,不管是西方风格学还是我国的传统文论,在风格术语的实际运用中,都存在着不同的看法。风格一词,在英文、德文、法文和俄文中,都含有修辞、笔调、文风、文体等多种相近的意义,读者只能根据上下文加以领会。同这种一词多义的现象相反,在我国古代文论里,风格概念则存在着一义多词的情形。古人谈论风格,使用了力、气、神、体、味、调等多种说法,“风力”“风气”“风神”“体势”“兴味”“格调”等也往往成了风格的代名词。因此,我们现在探讨风格,必须要有一个限定,就风格的一般含义和文学风格的特定内涵加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