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诗歌文体概述
(一)广义和狭义的诗歌
诗歌是文学发展史上最古老的文学样式,各民族的文学发展史几乎都源于诗歌。早在远古时代,人们在劳作时为协调动作和交流情感而发出具有一定节奏感的呼声,这可以说是最早的诗歌。《淮南子·道应训》中记载:“今夫举大木者,前呼‘邪许’,后亦应之,此举重劝力之歌也。”鲁迅先生在《且介亭杂文·门外文谈》中对诗歌的产生作了十分形象的描述:“诗歌是韵文,从劳动时发生的……人类在未有文字之前,就有了创作的,可惜没有人记下,也没有法子记下。我们的祖先原始人,原是连话也不会说的,为了共同劳作,必须发表意见,才渐渐地练出复杂的声音来。假如那时大家抬木头,都觉得吃力了,却想不到发表。其中有一个叫道‘杭育杭育’,那么这就是创作。……倘若用什么记号留存了下来,这就是文学;他当然就是作家,也就是文学家,是‘杭育杭育’派。”
关于诗歌的具体定义,古今中外可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如商务印书馆1928年出版的杨鸿烈的《中国诗学大纲》曾列举了中国古今关于诗的定义达40种之多。美国当代诗人桑德堡在《诗的定义(初型)试拟》中,也一口气列出38条诗歌定义。可见,由于诗歌创作的主观性非常强,诗学关于诗,就像美学关于美一样,很难有一个公认的定义。
一般认为,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诗,是指一切艺术(包括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的通称,是自然美、艺术美和人生美的代名词,是人类观照世界的一种方式,是人的灵魂逃逸现实后的栖息方式。
而狭义的诗,根据它的特点,我们把它定义为是一种能高度集中地概括、反映社会生活,重在抒情,饱含作者丰富的思想情感和想象,语言精练而形象性强,具有一定的节奏和韵律的文学样式。我们本节着重讨论的是狭义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