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高
(一)测试目的
测试学生身高,与体重测试相配合,评价学生的身体匀称度,评价学生生长发育的水平及营养状况。
(二)场地器材
身高测量计。使用前应校对0点,以钢尺测量基准板平面至立柱前面红色刻线的高度是否为10.0厘米,误差不得大于0.1厘米。同时应检查立柱是否垂直,连线处是否紧密,有无晃动,零件有无松脱等情况并及时加以校正。
(三)测试方法
受试者赤足,立正姿势站在身高计的底板上(上肢自然下垂,足跟并拢,足尖分开成60°角)。足跟、骶骨部及两肩胛区与立柱相接触,躯干自然挺直,头部正直,耳屏上缘与眼眶下缘呈水平位。测试人员站在受试者右侧,将水平压板轻轻沿立柱下滑,轻压于受试者头顶。测试人员读数时双眼应与压板水平面等高进行读数,记录员复述后进行记录。以厘米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测试误差不得超过0.5厘米。
(四)注意事项
(1)应选择平坦靠墙的地方放置身高计,立柱的刻度尺应面向光源。
(2)严格掌握“三点靠立柱”“两点呈水平”的测量姿势要求,测试人员读数时两眼一定要与压板等高,两眼高于压板时要下蹲,低于压板时应垫高。
(3)水平压板与头部接触时,松紧要适应,头发蓬松者要压实,头顶的发辫、发结要放开,饰物要取下。
(4)读数完毕,立即将水平压板轻轻推向安全高度,以防碰坏。
(5)测量身高前,受试者应避免进行剧烈体育活动和体力劳动。
二、体重
(一)测试目的
测试学生的体重,与身高测试相结合,评定学生身体的匀称度,评价学生生长发育的水平及营养状况。
(二)场地器材
杠杆秤或电子体重计使用前需检验其准确度和灵敏度。准确度要求误差不超过0.1%,即每百千克误差小于0.1千克。检验方法是以备用的10千克、20千克、30千克标准砝码(或用等重标定重物代替)分别进行称重,检查指标读数与标准砝码误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灵敏度的检验方法是放置100克重砝码,观察刻度尺变化,如果刻度抬高了3毫米或游标向远处移动0.1千克而刻度尺维持水平位时,则达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