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是从正方向提出了评析新闻作品导向的要点,强调新闻作品的导向如果符合倡导的方向,就值得我们鼓励和肯定。这里则正好相反,从反方向对新闻作品的导向进行评析。其意思是说,如果新闻作品在导向方面具有一些我们所禁止的品质,或者说它们在导向上触了禁令的底线,就可以立即推定,它们都是一些有问题的作品。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这根底线应该怎么确定。根据相关的媒体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相关行政管理机构宣传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们认为,这些禁令的底线至少要包括下面的内容。
第一,违背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第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第三,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第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损害民族风俗、习惯;
第五,宣扬邪教、迷信;
第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编造虚假信息;
第七,宣扬**、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
第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
第九,危害社会公德,违背传统美德和优良习俗,内容低俗、格调低下。
第十,其他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
也就是说,无论哪种类型的新闻作品,只要具备上面任何一条的情况,即可判定,它在导向方面是不合格的,甚至是犯了严重错误的。